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高桥防爆执法记录仪招标防爆...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9月30日、储运二部电气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产品必须为防爆产品,能够满足临氢区域使用要求,室外防护等级IP65以上,像素1600以上,具备GPS定位功能,具备录像过程中的抓拍功能。 2.同一厂家生产的产品只能有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出具生产商有效代理证书。 3.具有法人委托授权书。 4.产品在石油石化行业内有成功案例,不少于1个,并提供销售合同。 5.代理商投标须提供货物制造商的产品授权书。 6.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8月15日8:00时至2017年8月20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7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7日09:00时。

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7年09月07日09:00时前与孔祥迪(座机若无人接听请发邮件)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韦波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2.联系方式: